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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金奖 | 舞蹈作品《孔子》: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优秀作品的生命力

 

 

当舞剧《孔子》在俄罗斯文化艺术之都圣彼得堡的马林斯基剧院演出时,当地观众感叹,太美了!令人震惊!看完《孔子》后终于明白为什么中国被称为文明古国。

《孔子》由中国歌剧舞剧院出品,2014年以来已走进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演出。巡演期间,马其顿和塞尔维亚电视台为了让更多当地观众看到舞剧《孔子》,购买了这部剧的转播权。俄罗斯马林斯基剧院官网面向世界对演出进行了直播。

《论语》有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将这部充满中华传统文化底蕴的舞蹈作品推广至海外的过程中,中国歌剧舞剧院善用版权这一利器,对作品进行了全链条的保护。这部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孔子热、中国文化热的舞剧获得2020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

大胆创新打造优秀作品

2000多年前孔子的故事,如何通过舞蹈去表现?中国歌剧舞剧院院长陶诚博士说:想象力就是创新力,众多精湛的艺术作品都源于从无到有的创新能力。具体到舞剧《孔子》这部作品,它并不追求《论语》等文字作品所呈现的深邃思想与思辨色彩,而是借助独特的肢体语言与舞美、服装、音乐相映照,去演绎孔子的一生。孔子遭遇的种种艰难曲折,面对世人暗蔽的对酒当歌,都在剧中以东方特有的舞蹈韵味展现出来。想象与创新是贯穿舞剧《孔子》的魂。比如,在马林斯基剧院,中国国家队179人的演出阵容十分庞大,现场有古筝、琵琶、竹笛、箫埙4种中国古典乐器。同时,这部剧中音乐的功能绝不仅是伴奏,它是舞剧的有机组成部分,自始至终与舞蹈融为一体。特邀指挥汤沐海说:我能够感觉到身后的观众由衷地发出了欢呼,他们在整部剧结束前就已经按捺不住了。剧评人在对这部舞剧进行评论时说,舞剧《孔子》在人物形象价值、舞台形象转化等方面实现了守传统之正、创时代之新,实现了国家意志、文化意志、市场意志、艺术家创作主体意志的统一。四重意志的统一共同造就了一票难求的现象,也使得2000多年前的孔子的故事被国内国外的观众所理解、接受和热爱。《孔子》在多个国家的演出都吸引了大批年轻观众,还有很多观众穿着汉服来看,漂亮得很。”陶诚说,借助舞蹈这一跨国界的语言,东西方观众都能欣赏、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之美。

全面保护助其走向世界

 如果说创新是一根闪闪发光的钨丝,那么他必须在外部灯泡的保护下才能发光发亮。假如没有良好的外部保护,那钨丝就要被烧掉,也就没有了创新的光芒。陶诚说,对于中国歌剧舞剧院这样以创新为生命的艺术基地来说,保护版权就是在保护创新,也是在保护优秀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传播力。因为有强烈的版权意识,中国歌剧舞剧院对舞剧《孔子》中的多种元素进行了全面的著作权登记,包括作为文字作品进行登记的剧本、作为美术作品进行登记的舞美设计以及服装,全剧视频则作为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进行了登记,剧中原创音乐则申请了音乐作品版权登记。全面的版权登记也在助力舞剧《孔子》走向世界。2015年,中国歌剧舞剧院携《孔子》赴欧洲巡演期间,马其顿、塞尔维亚电视台主动提出,孔子是世界文化名人,希望让当地更多的观众欣赏到舞剧《孔子》。双方协商后,马其顿、塞尔维亚电视台分别与中方签订使用协议,中国歌剧舞剧院提供了版权授权书。陶诚说:国际交流与传播中,版权授权书是重要证明资料,界定不清晰的艺术品容易错失一些较有影响力的传播机会与平台。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播。陶诚说:我们希望这部作品在高规格平台上、在正规渠道得到更好的传播。有时候,为了扩大传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受众需求,中国歌剧舞剧院坚持社会效益当头,宁可放弃一些眼前的经济利益。比如,舞剧《孔子》的音乐受到大众喜爱,一些商家、地方晚会节目希望使用这一音乐作品,中国歌剧舞剧院就欣然授权。作为国家艺术院团,我们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将自主创排的舞台艺术精品授权给可靠的平台进行传播,这也是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的务实体现。

期待更完善的版权保护环境

成立于1951年的中国歌剧舞剧院,诞生了第一部中国民族歌剧《白毛女》,第一部抒情歌剧《伤逝》,第一部民族舞剧《宝莲灯》,第一部汉唐舞剧《铜雀伎》……陶诚表示,能拥有这么多第一,一方面在于保持创新活力,激发创新思维;另一方面也要依靠对原创作品的保护。立意深刻的主题要依托创新的、高超的艺术表现形式来承载、传达。我们始终坚持用艺术创新传承革命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先进文化。中国歌剧舞剧院对《孔子》《李白》《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多部优秀作品都进行了版权登记。2016年,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举办的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年度评选活动中,中国歌剧舞剧院当选十大中国著作权人。陶诚说,这些行动和获得的荣誉都体现了中国歌剧舞剧院对艺术作品的原创力和创新性、对艺术家创作力的保护和尊重。  

从目前来看,保护创新活力、保护优秀作品,仅仅依靠我们歌剧舞剧院自身是不够的。陶诚说,他在不同岗位的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对著作权的思考,也在持续关注各种著作权案例。他认为,近年来很多权利人及使用者的版权意识都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通过和生效,提升了相关各方对作品使用的法律意识。但从社会层面来说,整体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依然有待提高。陶诚以舞剧《孔子》为例介绍,这部剧虽然进行了版权登记,但未经授权发行的光盘依然存在。仅靠中国歌剧舞剧院去维权很难彻底杜绝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而且,对于以创作、演出为主要职能的剧院来说,维权行为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是必须要考虑的。陶诚说:更理想或者更完善的版权保护环境应该是人人尊重创造、全社会共同尊重版权,想要达到这一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陶诚希望相关各方都能提升版权意识,融合线上线下,增强文化消费多样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降低大众文化消费门槛,全方位集群式展示新业态新体验,以正规授权渠道传播优秀作品。

转载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人版语”微信公众号